购入免税产品销售怎么计算增值税 免税商品的增值税进项怎么算的
购入免税产品销售怎么计算增值税?很多人以为免税产品就是全程不交增值税,其实不是这样的!免税大多是针对上游环节的优惠政策,一旦你把购入的免税产品转手销售,就成了增值税的纳税主体。简单说,上游免的税,到了你销售这一环,就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下面小编就教你如何计算这个收税法则。

购入免税产品销售怎么计算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需按照规定公式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 ÷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根据上述公式,我们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免税商品的进项税转出额度。
对于生产型企业,如果上月出口了一笔外购商品,本月需要免税,进项税需要转出,可采用以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这里,我们在借方上记录了出口销售的主营业务成本,同时,我们在贷方上先记录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然后再通过少补库存商品的方式来补平账面差额。当然,每家企业的具体情况略有不同,上述会计分录仅供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进项税不能抵扣未来的销项税,只能通过进项税转出进入成本。因此,企业在计算免税项目的进项税转出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总之,正确地计算和处理免税项目的进项税转出不仅涉及到公司的财务成本,而且也涉及到税务合规性。充分了解免税商品进项税转出的计算公式及会计分录的写法,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降低成本,确保财务和税务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