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携带物品规定 澳门带东西回内地的说明
澳门海关携带物品规定需要我们时时刻刻都牢记着,遵守规则不仅能避免物品被充公或面临罚款,还能让你快速通关,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在这里提前了解清楚这些通俗好懂的要求,才能让澳门之行从过关开始就顺顺利利,放心享受旅程。

澳门海关携带物品规定
从澳门进入内地时,海关对携带物品的规定主要依据旅客身份、物品价值及类型进行监管,核心免税额度为12000元人民币(针对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但需结合具体口岸和物品类别综合判断。
免税额度标准
免税额度因旅客身份和进境口岸而异:
居民旅客:年满18周岁且从澳门进境,携带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物品,总值在1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12000元)免税。若口岸设有进境免税店,在免税店购买的商品与境外物品合并计算,总额不超过15000元人民币可免税。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内地的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免税。
特殊人群:15日内进境超过1次的“经常出入境人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运输工具工作人员,仅免税放行旅途或服务必需物品。
特殊物品限制
烟酒等物品有单独限量规定,且不计入上述免税额度:
烟草制品:15日内首次进境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15日内第二次及以上进境限香烟40支(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进境不准携带。
酒精饮料:15日内首次进境可免税携带1瓶(酒精浓度超12%,容量≤750毫升);15日内第二次及以上进境不准携带。
申报与征税要求
申报义务:若物品总值超过免税额度、携带限制类物品(如动植物产品、货币超限额)或需许可证件,必须通过“红色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
征税规则:超免税额度部分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高价手表、奢侈品)需全额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