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8实施时间与GCC企业影响:财务报告调整及准备重点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IFRS 18)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IAS 1),并自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同时允许企业提前采用。
对于采用IFRS编制财务报表的海湾国家(GCC)企业而言,IFRS 18将对利润表的分类、列报以及部分披露要求产生影响。其中,新准则引入了营业利润等强制性小计项目,并要求企业集中披露管理层定义的业绩指标。
对于采用公历年度作为财年的企业来说,2026财年将成为实施IFRS 18的重要准备期和比较数据期间。由于该准则采用追溯应用方式,企业需要提前评估现有财务数据、报告流程及相关系统,为2027年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IFRS 18将影响哪些GCC市场?
IFRS 18并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制定的单独监管要求,而是适用于按照IFRS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因此,在采用IFRS或与IFRS高度趋同的GCC市场,企业都需要关注IFRS 18的实施情况以及当地监管机构的具体要求。
目前,GCC主要市场均已建立与IFRS相关的财务报告体系。例如,阿联酋、卡塔尔、巴林和科威特均采用IFRS;沙特阿拉伯则要求相关公众受托实体采用经当地认可的IFRS。
因此,对于在GCC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集团企业来说,IFRS 18的影响可能不仅涉及单一法人实体,还可能延伸至集团合并报表、分支机构报告、财务系统、会计科目表以及集团内部管理报告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GCC采用或实施IFRS,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完全相同的监管要求。具体适用范围仍需结合企业所在国家、企业性质、上市状态、适用的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当地监管机构规定进行判断。
对于跨GCC运营的企业而言,在评估IFRS 18时,不宜只关注单一法人实体,还需要同步考虑集团层面的财务报告政策,以及不同国家实体之间的数据和报表整合。
为什么IASB认为IAS 1已经无法满足需求?
自2001年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IAS 1)一直用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尤其是利润表的列报方式。但在具体列报方面,IAS 1给予企业较大的灵活性。
IAS 1要求企业列报利润或亏损,但没有统一规定企业应当如何从收入和费用逐步计算并呈现这一结果。因此,即使处于同一行业的两家企业,也可能采用完全不同的逻辑和顺序列报营业利润、EBIT或调整后收益,并对其中包含或排除的项目采用不同处理方式。
多年来,投资者和分析师一直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映,这种缺乏统一结构的列报方式降低了不同企业之间财务表现的可比性。同时,企业在业绩公告和投资者演示材料中广泛使用的调整后业绩指标,由于通常不属于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一部分,其可靠性也较难判断。
IFRS 18正是针对这些问题推出。该准则将取代IAS 1。虽然资产负债表和权益相关的大部分列报要求基本保持不变,但IFRS 18对利润表进行了重新设计。
IFRS 18核心变化:三大类别与两个新增小计项目
根据IFRS 18,企业确认的每一项收入和费用原则上需要划分至经营、投资或融资三类。
经营类别(Operating)属于默认类别,主要涵盖企业主要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和费用,以及准则明确要求归入其他类别之外的项目。
投资类别(Investing)主要涉及能够相对独立于企业其他资源产生收益的资产,例如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多余现金等产生的收益。
融资类别(Financing)则与企业融资负债相关,包括借款及租赁负债产生的利息等收入和费用。
除此之外,IFRS 18还新增了两个强制性小计项目,分别是营业利润(Operating Profit)以及融资及所得税前利润(Profit Before Financing and Income Tax)。
无论企业属于哪个行业,都需要按照统一规则列报这两个项目,并以一致方式进行计算。不过,企业当期最终确认的利润或亏损总额并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IFRS 18并不会改变企业最终确认的利润金额,而是改变利润的分类、汇总和呈现方式,同时减少企业过去在项目排序、名称以及列报方式方面的自由裁量空间。
主要经营活动将影响收入和费用分类
IFRS 18中一个容易被财务团队忽视的细节,是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可能影响相关收入和费用的分类。
如果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是投资资产或向客户提供融资,那么与这些主要经营活动相关的收入可以列入经营类别。例如控股公司、租赁业务企业以及专属融资公司(Captive Finance Arms)等,其股息收入、向客户提供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都可能归入经营类别。
而对于普通贸易或生产企业,同类项目通常会归入投资或融资类别。
因此,企业首先需要判断投资或融资活动是否真正属于自身的主要经营活动,而这一判断将进一步影响大量收入和费用项目的分类。
对于业务模式较为复杂,同时开展贸易、投资、融资或资产管理活动的GCC企业而言,这项判断可能需要财务、税务和业务团队共同参与。
管理层定义的业绩指标(MPMs)成为重要披露要求
IFRS 18最重要、也容易被忽视的变化之一,是引入管理层定义的业绩指标(MPMs)。
如果企业目前在投资者演示、新闻稿、董事会报告或其他对外沟通材料中使用调整后EBITDA、基础营业利润或核心净利润等指标,而这些指标并不是IFRS规定的小计项目,那么它们可能被视为IFRS 18下的MPM。
IFRS 18生效后,相关MPM需要在财务报表中通过单独的专门附注集中披露,并逐项与最接近的IFRS定义小计进行调节。同时,企业还需要解释相关指标,包括管理层为什么认为该指标能够提供有用信息,以及每项调节项目产生的税务影响。
此外,这些指标还将接受审计。也就是说,过去可能在审计范围之外使用的业绩指标,未来需要具备与主要财务报表披露相同程度的严谨性、一致性和支持证据。
因此,对于已经习惯在集团报告、投资者沟通或董事会材料中使用大量调整后指标的GCC企业而言,提前建立MPM清单,并评估相关指标的定义、数据来源和调节逻辑十分重要。
IFRS 18还会影响哪些方面?
IFRS 18还将对其他相关准则产生相应影响。
IAS 7现金流量表方面,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部分将需要从营业利润而非税前利润开始编制,同时,对于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息,其分类选择也将比此前更加受限。
IAS 33每股收益方面,相关列报需要与调整后的利润表结构保持一致。
IAS 34中期财务报告方面,自首次采用IFRS 18起,中期财务报告同样需要采用新的分类方式,并披露相关MPM。
IAS 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方面,部分此前位于IAS 1中的财务报表列报相关规定将被纳入IAS 8。
因此,IFRS 18并不只是一次利润表格式调整。对于拥有多个GCC实体的企业而言,新准则还可能影响集团报告模板、合并流程、管理报告、财务系统以及不同实体之间的数据映射。
GCC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
由于IFRS 18采用追溯调整方式,企业真正的准备截止时间并不是2027年1月1日,而是2026财年比较期间的结账时点。对于GCC企业而言,可以提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
01 进行全面影响评估
将现有利润表中的各项收入和费用映射至经营、投资或融资类别,并识别所有需要根据主要经营活动进行判断的项目。
对于在多个GCC国家设有实体的集团,还需要比较不同实体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利润表结构,识别集团层面可能存在的差异。
02 梳理现有非GAAP业绩指标
识别企业目前对外使用的各类业绩指标,包括董事会报告、贷款契约、投资者沟通及其他外部材料中使用的小计或调整后指标,并判断哪些指标可能在IFRS 18下构成MPM,需要进行调节披露。
同时,还应确认相关指标是否由不同部门或不同国家实体采用不同定义,避免集团层面的指标口径出现不一致。
03 更新财务系统和会计科目表
总账系统、会计科目表以及合并报表模板需要从数据录入环节开始捕捉新的分类,而不能等到年末结账时再通过人工方式重新分类。
对于跨GCC运营的集团企业,还需要评估不同国家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和合并流程,确认其是否能够支持新的利润表分类。
04 编制模拟IFRS 18财务报表
企业可以在现有结账流程之外,提前按照IFRS 18编制一套2026财年模拟利润表,让财务团队提前完成一次完整的转换演练,为2027年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通过提前模拟,企业可以及时发现收入和费用分类、数据来源、系统设置、MPM调节以及内部审批流程中的问题,并在正式实施前完成调整。
IFRS 18不会改变企业最终报告的利润金额,但会改变企业解释和呈现这些利润的方式,无论是向董事会、贷款机构还是投资者进行说明,都需要适应新的报告结构。
对于2026年就开始进行收入和费用分类、系统调整以及MPM梳理的企业而言,2027年的正式实施将更加平稳。如果等到实施前才开始准备,则可能需要在年末结账期间面对较大的比较数据重述和财务报表调整压力。
对于在GCC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企业而言,还需要进一步考虑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当地监管要求,并确保集团财务报告政策、系统和内部控制能够支持IFRS 18的实施。
